您当前位置:贵州自考网 > 法学类> 正文

自考宪法学考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任

  (一)组成
  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2、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3、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4、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二)任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任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贵州自考网

本文地址:http://www.zk.gz.cn/zl_fxl/10350.html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8888人已通过
开始测试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贵州自考网考生微信交流群

贵州自考网考生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