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业在经济转型中的逻辑前提及其作用
【摘要】 就经济转型来说,无论是内在的结构还是其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都具有不同于生物学的特点;就中国经济结构的背景和特点而言,农业的发展在经济转型中具有特别的意义与地位,既是转型的前提也是转型的基础。
就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转型”一词并不是一个非常科学和严格的概念,它本身是从化学领域中的“构型”、“构象”以及生物学中的“进化”等词引申而来的,它是指通过改变分子结构的空间排列顺序和组合方式,使其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当然,社会学所研究的经济转型要远比一个分子或者细胞的“转型”要复杂得多。这主要是由于构成社会要素的内容除了劳动对象和劳动产品以外的人的因素的切入。正是这种特殊的主客体因素的渗透,使社会经济转型的结构和过程具有更多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也就具有与自然规律不同的社会发展的“平行四边形”的合力性和非线性的特点和规律。
一、社会经济转型的理论规则
1、经济系统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经济结构的转型不仅仅涉及到经济结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时间发展顺序、空间要素排列和所占比例以及各自功能的定位,同时也涉及到非经济结构以外的社会结构,如法律结构、制度建设与政治治理结构等。在功能结构学派的理论中,事物结构的变动和调整过程不是孤立的,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是直接相关并且产生着相互作用。在此,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则区别于生物、化学中“物”的变化的被动性。因此,如果说中国30年的改革表现为渐进式实践探索的特点,那么在今天则更有必要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注重经济结构中所构成的各要素(经济单元、人口、资源的时间序列和空间分布)的设计和外部非经济环境整体协调的推进,这种系统化和整体战略的实施正是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特点所致。
2、无论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规律,其客观制约性永远是基本特点和要求
社会规律所体现的主、客观为人的内容,也只是规律的特殊作用而不是什么特殊规律。任何规律的客观制约性对个体与社会的作用和原则的体现,留给我们的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尊重,二是选择(在原有构成规律和原则的基础上对调整与变化路径的选择,即使是在生物和化学领域中也是如此,因为其分子结构是有其内在的机理的)。因此,在社会经济转型中的人为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与事物内在结构的关系在于提供外部的辅助条件和环境,而不是改变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积累和要素逐渐变化的过程,经济运行有其相应的经济规则。20世纪80年代我们便提出经济转型的目标,至今仍存在着两个较大的障碍:一是转型本身就具有长期性;二是经济运行规则的非经济主体政府力量的非适当运用。20世纪90年代所提出的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性作用的目标在今天仍然没有实现。因此,经济转型的最大障碍在于体制性问题的解决。
3、“转型”本身既包括过程也包括方向(目标和定位方式)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转型的过程和阶段是由其方向所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投资型的发展战略所实施的结果必然是在最终收入分配中,资产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提高而劳动和专业劳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收入份额不断下降。在实践中,收入水平或者资本收入的所有者,主要是政府和富裕的人群,而政府和富裕人群的储蓄倾向是高的,消费倾向则相反。收入份额下降的劳动者和专业劳动者的消费倾向是高的,而其储蓄倾向则相反。这也充分证明了我们为何花了20多年的时间来启动内需但在实际中却“启而不动”的原因和“投资饥饿症”以及热钱泛滥的症结所在(即使是实体单位和靠“实体”起家的企业也在热衷于此)。
二、转型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逻辑前提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职业意义还是身份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利益实现的背景和条件都应该是建立在农业领域,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命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只是在发展理念、经营体制与利益实现方式上的转变和调整,而非农业大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消失。如果说用“消灭”农民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农民的利益问题和发展农业的话,那么未来的中国所剩下的问题就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问题了,而对农民与农业问题的研究本身就是一个假命题。因此,在科学、客观和理性地认识农民利益实现之前,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逻辑判断。从历史到现在,短期的剀恩斯式的干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效应而非长期的手段,用急于求成的跃进方式来解决中国任何问题的教训在我国历史上并不少见。
1、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并不等于消灭农业
(1)政治层面。基于农民阶层的社会地位而言,其经济的低下以及生存的艰难性往往造成了社会历史变革中的主动性和强烈性,在中国民主革命中,农民既是革命依靠的力量也是中国革命主要力量的历史原因和基础。也正是如此,当农民基本利益实现和得以保障时,他们对已得利益的珍惜程度和维护意识是最强烈的,但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却是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是最低的,而基于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这个群体在稳定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又往往是最强的。由此可见,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中,中国的农业、农民创新意识和能力最强,农民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最多,而得到社会与市场的回报却是最低,但其稳定性又是最强。
(2)经济层面。如果说农业是基础性产业,那是指对工业产业源头的原材料的提供,这种提供过程未必是对农业的完全掠夺,而长期“剪刀差”的办法则是体现了一个让我们尴尬的事实:中国的工业化乃至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业以基础地位的角色赋予了国民经济支柱作用的义务。在历史上,仅仅在1990年,我国工业就从农民手中取走了1127亿元的剩余量,占国民收入积累的比重达23%,其中通过“剪刀差”的办法拿走726.1亿元,通过税收取走81.2亿元,通过储蓄流走的有320.2亿元。以外还有农民所承担的其他如乡镇一级基层政权的负担等。在某种意义上,中央政府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其出发点是良性的、健康和激励性的,最终是为农民考虑和着想的,但在实际财政运转体制下,其运转成本最终仍然由农民来承担。这与我国在农业与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和目标是背离的。
当然,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在于我们对传统农业发展障碍的反思和检讨。农业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现代工业社会科技成果不仅仅体现在发展理念上,也体现在发展方式和生产组织的安排和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上。就发展的观念而言,基于生产阶段的技术工具的投入,今天的农民已自觉不自觉地由传统的生产者转变为经营者了,这种单纯的生产过程的实际“外包”(如播种、收割等生产环节),要求农民需要更多地关注“供”和“销”这两个经营环节,对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产品的选择考量着农民的智慧和胆识;就经营管理体制来说,如何将传统农业时期零散的“一队土豆”的生产要素形成一种合力,与社会市场进行有机对接,这是现代农业建设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此,除了外部体制性障碍消除以外,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是,至少有两点认识我们必须关注:一是现代科学思想和技术与农业的对接必须是有机对接而非外来的嫁接。科学技术固然具有引导和示范的作用,但是基于其社会属性的特点,必须考虑农业发展的“内生”性需要的特点。经济学的边际效应告诉我们,任何技术的投入都必须与其产出和效益成合理的比例。二是根据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现代农业的表述,现代农业的构建是建立在农业以外的物质和技术装备基础上的,借助的是农业以外的技术工具和手段。但是这一切并不意味着用农业以外的产业和行业来取代农业的地位与代替农业产业自身的发展。这是一个技术转让和移植的过程。无论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方面还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和实力,我们都不足以能走出“城市包围农村”而最终解决农业问题与实现农民利益之路。
2、城镇化建设道路与现代农业建设相辅相成
在此,我们需要认清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化建设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仅包括城市空间规模的放大,既包括其内涵结构的提升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也包括农村与城市间的中小城镇的建设。二是城镇化的建设和工业化的进程未必是完全同步的。世界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应该是同步的。其原因在于,没有工业化的发展相适应,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就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从而形成城市自身消化中的“城市病”。
(1)历史层面。以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为发端的人类经济社会工业化过程,距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迄今仍在继续。这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手工生产向机械化生产的转变,也是每个民族或者早或迟都必需经历的过程。与欧美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对外掠夺、对内剥夺的道路不同,早期的苏联期望以重工业投资的叠加效应换取工业化时间的节约,而无须通过“剪刀差”的方法来侵害农民的利益。但事情发展的结果不管苏联是否愿意,因为其工业过度投资而仍然落入最初被否定的道路。为此,苏联人民特别是农民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痛感苏联为了发展重工业把农民挖得很苦,以至于粮食生产长期达不到沙皇时代的最高水平。在这一点上,中国一般重农业、轻工业。农业初级合作社化没有出现大量减产的情况,反而增加了生产,轻工业投资也比苏联多。苏联的重、轻投资比例是9:1,中国是8:1,中国的市场也远比苏联的好。尽管如此,毛泽东同志仍然认为需要适度调整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毛泽东同志说:“你对重工业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假想,或者想得差一点,那就打击农业和轻工业,对它们少投点资。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重轻工业,使粮食和轻工业原料更多些,投到重工业的资金就会更多些。”这些认识的基本依据是:农业关系到城市和工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产品提高和发展,才能提供工业人口的需要,才能发展工业;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和产品销售的重要市场;化肥、农业机械等将以农村为销售对象,电力、煤炭、石油等行业的很大一部分产品也将销往农村,公共设施中的一部分也必须供应农村;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等等。也正是基于这些认识,毛泽东同志形成了“农业就是工业”的创新思想。
(2)现代化层面。农业对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样不可忽视。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农村将越来越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而具备长久开发和利用的前景。国际资本看好中国固然有4亿人口的城镇市场,其更大的目标则是发现了9亿人口的农村市场的潜在价值。国际游资和热钱在农产品这种资源性产品上的某些作为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这其中的价值。同时,城镇市场本身也将在极大程度上依赖农村市场,农村资源向城市的再配置将是漫长的,农村市场将长期是构建国内市场的主体。1984—1988年工业的大发展是这一事实的正面说明,而近年来工业产品的滞销则是其反面说明,至于国际市场的波动与经济安全的考虑则是其侧面的佐证。
三、现代农业发展在经济转型中的“再启动”
1、社会经济转型的瓶颈:投资与出口导向阶段性的终结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了较高的投资率有其合理性,可以有效地解决短缺经济的问题,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当前的投资率明显偏高,2003年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的几年里,2004年以来的投资率都超过了42%,而世界上多数同等发展阶段的国家的投资率都分布在22%~40%。因此在实践中所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是面临着生产过剩和产业结构的扭曲,这种扭曲和变异在国际市场出现波动不稳而转向国内市场时便充分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出口导向战略目标的功能定位直接带来内在结构的异化。一般而言,任何一个开放的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应该充分利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在这两个市场的建设原则上,都应立足于本国市场的建设和完善上;或者是国内市场的拓展、或者是国内市场的补充、或者是国内市场的培育等。如二战以后的日本所实施的出口导向型战略是基于其国内市场的“两头在外”(即原材料和产品的销售市场)的特点所致。就中国30年的出口导向型战略的选择和实施而言,我国一方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为途径对国内加工产业的发展具有锻炼和技术的培育功能;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实际与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等因素。但不可忽视的是,出口导向型战略自身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以出口为战略导向,必然使国内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以国际市场的需求为基准,这样,一方面国际市场的波动反映便直接体现在国内市场上;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需求未必是全局和整体的,更未必是协调的、理性的。这种非理性的基准也必然影响到国内市场。而且更重要的事实是,国内市场越大,国际市场的非理性所带来的破坏性也将随之放大。
因此,综合来看,如果我们对促进经济增长发展的三架马车:投资、出口与内需作用进行分析,至少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的空间是有限的,从中国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来看,内在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无论是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还是从国内市场的建设与完善的需要来说,都应该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和政策的重点,当然更是一个难点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迟福林在其《第二次转型:处在十字路口的发展方式转变》一文中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今后中国发展的二次转型,应该是投资导向模式、出口导向模式与以GDP为中心发展模式的终结时代。现在看来,问题倒不仅仅在于迟福林教授的观点和判断如何,而是在于对内需的政策导向的选择,究竟是我们被迫无奈的选择(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空间的有限)还是我们本身就应该具有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路径?反之,如果投资与出口的经济效应在今后国际市场回暖之际,我们又应该如何来认识和设计内需的地位和作用呢?在今天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突破传统的体制和发展方式的路径应该如何选择和确立,支点究竟在哪里,需要我们反思和总结。
2、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内需导向战略中的“再启动”及其转化的可能性
据有关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社会消费品总额中,占人口55.1%的农村居民仅消费了总消费品的32.28%,在耐用消费品普及率上也远低于城市居民。如果能够改革收入分配体制,通过改革改变土地、财税、金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城市倾斜的格局,就能使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有了更根本和长远的保障,为形成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奠定了基础。
第一,城市与农村的消费边际弹性不同。在城市,我国居民在经历了上世纪末商业革命和大宗消费品排浪式消费之后,先后步入个性化消费阶段,城市居民收入边际消费弹性也随之逐渐减小。在农村,广大农民的生产消费基本处于尚未开发或刚开发阶段,而农村人口规模庞大,农民潜在的生活消费需求很大,农民消费边际弹性较大。富裕起来的亿万农民,将会成为我国现实和未来的内需主力。但这能否成为现实,或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现实,还取决于我国今后“三农”现代化发展的力度和进度。
第二,农村有巨大的社会民生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基本采用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确保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三农”发展总体相对滞后。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差异较大,并受到地区行政板块经济发展格局的制约,城市化进程在各地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在城乡之间的发展也不够平衡。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如农村精壮人员流失,导致土地撂荒和农村下一代“失教”现象;城乡收入水平差距拉大,造成农村购买力低下和乡镇商品市场发育滞后;城乡之间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均,造成城乡关系、地区关系、工农关系不和谐等。
当前,中国进入结构转型加快期。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是在中低收入阶段建立、改革的情况下不断完善起来的,它适应于“生产型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口结构特征是农村人口多、城镇人口少,低收入人口多、中等收入人口少;经济结构是生产多、消费少。今后随着中国逐步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社会结构将发生三大变化:一是人口结构将以农村为主转为以城镇为主;二是社会阶层结构将从“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中等收入群体将在人群中占大多数;三是经济结构将由“生产型社会”转向“消费型社会”。针对第一个变化,如果不能从宏观层面上迅速改革阻碍农民进城落户的户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给予他们平等的权益,那么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必然会从农村转向城镇。农民工在城镇处于既流动又集中的状态,而且他们年轻、有知识、有见识,容易集聚,维权意识较强。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新一代农民工再也不会接受较差的工作福利条件和较低的社会地位。这样,滞后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将会拉近、积累和激化城乡矛盾,使得城乡居民因不平等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对立,这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针对这种可能的变化,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越早、越快,成本就越少,风险也就越小。针对第二个变化,我们再也不能用以往那种“摸着石头过河”、“给饭吃”的办法搞改革开放。因为,正在迅速成长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对社会需求也不同于低收入者那么简单。针对第三个变化,我们的管理体制需要从以往用很大精力组织招商、组织生产和做大GDP,转向做大居民收入、组织消费。显然,中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今后应主动加快改革步伐,建立一个与“橄榄型”社会结构相配套的现代社会管理制度和政治经济架构。
无可置疑,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已经进入转型加快期,因此,我国必须顺应这种转折性变化,变被动改革为主动变革,改革传统体制,创建新型管理制度,推进中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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